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宁波工程学院二期二阶段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(包括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,详见附件)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宁波工程学院二期二阶段建设项目
地 点: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201号
建设单位:宁波工程学院
公示时间:2018年9月21日至2018年10月24日(20个工作日)
联系人:赵老师
电 话:13857481388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